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应为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较强的合格投资者。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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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睿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执照。团队主要成员均具备10年以上的国内外一二级证券市场投资经验,致力于发掘新兴行业的成长型投资机会,获取长期复合回报。公司发行有多只管理型阳光私募基金,与众多券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紧密合作关系。
投资管理事务之外,公司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慈善活动。2015年10月,睿星投资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共青团昭觉县委员会达成捐赠协议,出资5万余元用于为当地希望学校购置生活用品,为中国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2015年12月,出资2万余元,给浙江省缙云县双溪口乡的低收入孤寡老人提供救助。